黑龙江省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始建于1958年——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1978年改建为黑龙江省科学院。主要承担所属科研院所的人事、编制、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和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基础研究及基础应用、战略高新技术、重点公益科学研究,建设重点实验室;参与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受省政府委托,承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合作事宜;开展国际、省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目前已形成学科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科研院所体系,在全省科技创新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前沿骨干作用。 全院下设8个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4个:大庆分院、高技术研究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能源环境研究院;公益二类4个:石油化学研究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原子能研究院。院机关设7个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科学技术处、条件保障与财务处、国际合作处、科技战略研究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现有在职职工685人,其中,高级职称370人、博士67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0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中青年专家7人。拥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6个,建有化学、生物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博士后工作站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