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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签约管理办法

发布者:刘茜 日期:2025-07-01 浏览次数:164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签约流程,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签约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就业协议书的说明

1.就业协议书是确定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也是学校审核毕业生去向信息的依据之一。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签约使用《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定制格式,为双方协议,由招聘单位签字盖章、应聘毕业生签字后生效。

2.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实行统一的编号管理。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分别由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和毕业生所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各保存一份。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就业协议,效力等同于就业协议书,在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存续期间,毕业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二、签约流程

1.线下协议书签约: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登录“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网”) (jy.scu.edu.cn)登记毕业去向及单位相关信息,在线自行打印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在就业协议书上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用人单位须加盖公章。

    (3)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须在一周内将已签就业协议书交回一份至学院,并登录就业网上传完成签约的协议书扫描件或照片。

(4)学院根据学生返回的就业协议书,登录就业网审核学生登记的毕业去向信息。

2.线上签约:

(1)线上签约(以下简称“网签”)由签约单位发起,签约单位在就业网向学生发放签约邀请。毕业生登录就业网查看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确认无误后点击“同意签约”,使用毕业生电子签名完成签约。

(2)网签成功后自动生成线上就业协议书,等同于线下签约协议书,如有需要可打印纸质协议书。

三、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及注意事项

1.所有毕业生须在就业网上如实、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按以下类别完成毕业去向信息填报:

(1)协议书形式就业的毕业生,按协议书签约流程完成去向信息登记。

(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毕业生,依据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含工资收入、聘期),经学院、学校两级签字盖章后登记去向信息。

(3)推免、考研、出国(境)深造等毕业去向为升学毕业生须及时登记升学去向;

(4)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毕业生无就业推荐表及协议书,须及时录入定向、委培单位信息作为毕业去向信息。

(5)其他毕业去向按照就业网下载中心《高校毕业生去向界定及标准》相关规定登记去向信息。

2.毕业生应树立契约意识,就业协议书签订之后,学生必须认真履行协议中的条款和相关约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就业协议时也须认真履行相关约定。

3.毕业生打印协议书后,如果未签约成功,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学院老师向单位核实的记录证明,方可申领新的协议书。

四、学院在毕业生就业签约过程中具体负责的工作

1.学院负责向本学院毕业生讲解签约管理办法、开展签约指导等活动。

2.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是毕业生就业信息、违约等各项信息的最终审核责任人。

3.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毕业生签约资格,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学生不发就业推荐表及协议书。

4.毕业生打印就业协议书后,学院负责追踪并收回签约完成的就业协议书,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审核学生在网上登记的毕业去向信息(包括签约单位名称、签约单位联系信息、档案接收单位、户口迁移地址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核完成后学生将不能打印就业协议书。

5.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就业纸质材料,学院须至少保存两年,作为核对、查实学生就业信息、统计各学院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和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的(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依据。

6.学院负责在校毕业生违约的审核和办理,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须在“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之后在就业网完成学生的违约申请处理。毕业生违约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学院应及时联系就业指导中心研究解决。

7.学院负责毕业生毕业后去向变更的初审工作。

五、就业指导中心在学生就业签约过程中具体负责工作

1.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就业网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负责管理各学院就业网账号,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进行编号管理,保障就业工作网络及平台的平稳运行。

2.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对各学院进行就业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解答就业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3.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签约进程的统计、监测;负责抽查、复核学院审核的就业信息,将监测异常数据及时通知相关学院并督促整改。

4.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教育部要求,定期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更新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数据。

5.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毕业生违约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毕业生离校后去向变更的最终审核和办理。

6.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培养部门提供的毕业生(含结业生)名单,复核学院审核的毕业去向信息,提供毕业生户档迁移信息给学校相关部门,协助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六、就业过程中违约问题的处理

1.毕业生应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树立契约意识,慎重签约,认真履约;为了维护学校和全体学生的声誉,毕业生签订协议书之后,原则上不得违约。

2.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提出与原签约单位违约,须首先征得学院和原用人单位同意,并取得原单位同意解约的书面证明(须加盖与签约公章一致的鲜章)。

3.学院应本着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负责的态度,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签约指导,根据学院情况制定相应的违约管理细则,严格审核、慎重办理学生违约。

七、毕业后毕业去向信息变更处理

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变更毕业去向,应在就业网填写信息,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可申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学校原签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四川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