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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确认及 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郭诗瑶 日期:2023-06-26 浏览次数:3696

各学院(系、中心、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文件和教育部最新会议精神,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确认、核验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

按照学校发布的《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指南》(https://www.scu.edu.cn/info/1182/24893.htm),毕业生须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毕业生就业系统(http://jy.scu.edu.cn)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含就业升学信息、档案转寄信息、户口迁移信息等)。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须及时在学校毕业生就业系统进行更新。就业中心定期将系统信息同步上传至教育部系统。

二、毕业生去向信息确认

所有需要办理离校的2023届毕业生(包括毕业生和达到结业标准的结业生)在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后,离校前须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官方网站https://dj.ncss.cn/或“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毕业去向登记确认。完成去向登记确认后,毕业生可在全国登记系统查看(或下载)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并根据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需要,将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或核验编号、核验二维码,提供给相关部门查询核验。

三、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审核

各学院要及时做好本院毕业生去向登记的审核、毕业去向追踪工作,学院在确认毕业生在“毕业去向登记等离校手续”(四川大学微服务平台)及“毕业生去向登记确认手续”(“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均完成后,方可视为毕业生完清离校手续。就业指导中心会同学院指导毕业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去向的登记、确认,并做好毕业生去向信息复核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加强业务培训。各学院组织就业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确保相关工作要求应知尽知。

加强工作衔接。各学院加强与组织、保卫、档案等部门的工作协同,确保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等工作顺畅有序开展。加强毕业去向审核和去向登记确认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要根据工作实际,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开展解读宣传,确保取消报到证改革和建立去向登记制度落地落实。会同就业指导中心耐心细致地做好毕业生指导咨询,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手续办理。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

2023年6月20



附件1: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pdf

附件2: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用人单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