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关于上传毕业生就业去向电子材料的说明(2021版)
发布者:彭磊 丨 日期:2021-08-25 丨 浏览次数:315四川大学关于上传毕业生就业去向电子材料的说明(2021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的要求,“各高校要严格审核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材料”,严格执行就业工作 “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为确保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真实有效,毕业生填写就业去向须上传相应的就业证明材料电子版。
毕业去向类型包括: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科研(管理)助理、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升学、出国出境、未就业。为此学生应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详细要求见下面去向类型要求)。所有材料均以图片格式上传,需图片方向正向、清晰可辨,图片大小不大于2M。材料名称格式为:“本人姓名”+“学号”+“资料内容名称”。现将各种情况的电子材料要求说明如下:
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 |||
分类 | 分类界定 | 审核依据 | |
就 业 | 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 (1)与就业单位签订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 依据签订的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制式协议书 |
(2)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接收毕业生及其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录用接收函 | 依据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接收函 | ||
(3)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回原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 依据毕业生与定向委培单位签订的定向、委培协议或回原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的报到证 | ||
(4)部队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 | 依据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协议书 | ||
(5)医学规培生 | 依据与规培基地签订的协议书 | ||
(6)国际组织任职 | 依据国际组织出具的接收材料 | ||
(7)出国、出境就业 | 依据国(境)外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或出国签证文件 | ||
2.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相关解释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十六、十八、十九条 | |
3.科研助理、管理助理 | 指被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聘用作为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 ||
(1)科研助理、管理助理 | 依据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出具的证明,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
(2)博士后入站 | 依据劳动(聘用)合同、协议书、接收函、商调函、《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 ||
4.应征义务兵 | 应征义务兵 | 依据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 | |
5.国家基层项目 | (1)特岗教师 | 依据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 |
(2)三支一扶 | |||
(3)西部计划 | 由学校团委出具派出名单,就业中心统一上传 | ||
6.地方基层项目 | (1)特岗教师 | 依据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 | |
(2)选调生 | |||
(3)农技特岗 | |||
(4)乡村医生 | |||
(5)乡村教师 | |||
(6)其它 | |||
7.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 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仅提供聘用证明、工资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 | 依据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或毕业生本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流水或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正楷)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四川大学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证明登记表》(后简称登记表)等其他证明材料,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
8.自主创业 | 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 ||
(1)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 | 《四川大学自主创业登记表》,登记表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正楷)、依据创立企业的工商执照、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 ||
(2)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 | 《四川大学自主创业登记表》,登记表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正楷)、依据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 ||
(3)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 | 《四川大学自主创业登记表》,登记表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正楷)、依据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流水 | ||
9.自由职业 | 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全媒体运营工作者、电子竞技工作者等 | 《四川大学自由职业登记表》,登记表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正楷)、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确认属实后,签字盖章,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
升 学 | 10.升学 | (1)研究生 | 依据拟录取名单(需学生签字、学院盖章)、录取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 |
11.出国、出境 | 毕业生出国、出境深造 | 依据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 | |
未就业 | 12.待就业 | (1)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 |
(2)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 |||
(3)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 | |||
(4)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 |||
(5)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 | |||
13.不就业拟升学 | 准备升学考试,暂不打算就业 | ||
14.其他暂不就业 | (1)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 ||
(2)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