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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

发布企业:东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次数:54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类型 性质 最低学历要求 人数 薪资
中小学教师 中学、中职教师 全职 本科 117 10000-15000
发布时间 2024-03-08 09:11:03
职位有效期 2024-03-19 23:59:59
专业 不限
工作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职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报名——网络资格初审——现场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综合素质评价——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场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可以报考一个岗位(含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20日16:00,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资料,考生在报名期间需密切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及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及时进行岗位调整或补充材料。报名时间结束后不设补充资料环节,因提交资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2.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确认)

(1)首都师范大学现场:2024年3月19日9:00—11:00;地址: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西三环北路105号)校本部理科楼9层919教室。

(2)北京师范大学现场:2024年3月19日14:00—17:00;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邱季端体育馆二层。

(3)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现场:2024年3月20日9:00—11:00;地址: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文萃楼A座304-305会议室;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楼十二大。

(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其他高校现场报名安排另行在相关高校网站公布。




政治面貌 无要求
实习实践经验 无要求
职位简介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年1月—2024年8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2024年8月31日前)为准。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4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
岗位职责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①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层次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②报考者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要求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专业注明的专业方向为准)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岗位方向要求。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有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方向相关的主要课程、大学期间取得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学院及以上开具证明等。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东莞市教育局
单位性质 机关 单位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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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单位 下属单位 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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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单位简介
东莞市教育局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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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通道

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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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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