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待遇
(一)科研助理考察试用期。已经取得博士学位的,经考察合格录用为科研助理,按照8000元/月发放工资;暂未取得博士学位,且2023年12月前可以取得学位的,按照6500元/月发放工资。被确定为直接引进文职人员或直招军官对象后,有关协议自行终止。 (二)直接引进文职人员。表现突出、经考察符合条件的博士科研助理,优先办理直接引进文职人员,成为党的干部。 ①入职后,薪资待遇约1.2万元/月,此外,按规定发放课时补助和科研绩效。享受全国、全军一流教学科研平台和资源,参与国家和军队重点项目攻关、教学比武竞赛,可以带薪提升学历、学术交流、交叉任职。 ②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医疗补助和医疗保健政策,对符合医疗照顾规定条件的文职人员医疗待遇,在职时由军队负责落实,退休后由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③按照军队规定享受探亲休假、交通补助、看望慰问、困难救济和子女入托等福利待遇。 ④符合规定条件的文职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也可以租住军队集体宿舍或者公寓住房。 ⑤子女就读武汉市一流幼儿园,对口就读优质小学、初中。 ⑥与军官(机关干部标准)享受同等伙食保障,教工食堂提供“三餐”服务。 ⑦暑期调休及寒假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假期。 ⑧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以及健身房等场馆均免费开放。 (三)直招军官。表现特别突出、经考察符合条件的博士科研助理,优先办理直招军官,授予上尉军衔,享受军官待遇。 ①入职后,薪资待遇约1.2万元/月(免税),此外,按规定发放课时补助和科研绩效。享受全国、全军一流教学科研平台和资源,参与国家和军队重点项目攻关、教学比武竞赛,可以带薪提升学历、学术交流、交叉任职、代职锻炼。 ②本人及未成年子女享受免费医疗,配偶、父母、岳父母享受医疗优待。 ③军队提供集体宿舍或者公寓住房。子女就读武汉市一流幼儿园,对口就读优质小学、初中。 ④按照军队规定享受探亲休假、交通补助、看望慰问、困难救济和子女入托等福利待遇。 ⑤按规定享受有关津贴补助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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