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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书记员

发布企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99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类型 性质 最低学历要求 人数 薪资
法官助理/书记员 公务员 全职 本科 920 6000-7000
发布时间 2021-11-02 17:00:12
职位有效期 2021-11-20 00:00:00
专业 不限
工作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
职位要求

 更多详细附件请查看官网:

https://www.szcourt.gov.cn/article/30354607


政治面貌 无要求
实习实践经验 无要求
职位简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11个基层法院拟开展2021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工作
岗位职责

 

深圳法院2021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11个基层法院拟开展2021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工作,计划招录9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职位1: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2年11月3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3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职位2: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不得超过28周岁(1992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除以上招录条件外,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担任所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深圳法院2021年下半年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7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性质 机关 单位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签
隶属单位 下属单位 单位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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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介绍
单位介绍
单位简介

深圳地处广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岸,毗邻香港,是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全国性经济中心和国际化城市,被誉为改革开放的窗口”“设计之都”“钢琴之城”“创客之城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211日,目前下辖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法院和前海合作区法院等9个基层法院。全市法院现有工作人员3983人,政法编1851人,入额法官共945名。市中院现有5个副局级机构和23个正处级机构、3个副处级机构,下设1个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支队);各类工作人员共932人,其中政法编干警478人,入额法官共235名。

随着深圳三十余年的快速发展,深圳法院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增长。1982年市中院成立时,全市法院案件量仅641件,1984年、1993年、2003年、2010年分别突破1000件、1万件、10万件、20万件,2018年达48.31万件,位居全省第一。2018年,市中院受理案件6.2万件,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福田、宝安、龙岗、罗湖法院收案数均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列,全市法官人均结案452件。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国内许多新类型的案件都较早出现在深圳。近年来,先后办结南方证券破产案、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破产案、华为诉美国IDC公司标准必要专利垄断案、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等一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

近年来,深圳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审判团队工作模式等多项改革举措在全国率先破冰落地实施,落实司法责任制、案件繁简分流、鹰眼查控网、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标准、执行转破产机制等改革经验,在全国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深圳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着力推进法院工作的深圳标准、深圳质量、深圳品牌和深圳公信力四位一体建设,努力打造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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