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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

发布企业:东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浏览次数:167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类型 性质 最低学历要求 人数 薪资
中小学教师 中学、中职教师 全职 本科 644 10000-15000
发布时间 2025-03-06 20:50:50
职位有效期 2025-03-18 23:59:59
专业 不限
工作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职位要求

三、招聘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且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


2.2024年1月1日—2025年2月期间毕业的国(境)外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及以下。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视同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

2025年3月9日11:00—2025年3月14日15:00线上报名(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研究生岗位增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五、考试方式

本科岗位为笔试+面试;研究生岗位为面试。面试形式包括试讲、综合素质评价、实操等,考点设在武汉,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通用技术和中职专业课教师需实操。 


考生如需咨询报考条件和考试安排有关问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8:30—11:30,14:30—17:30)拨打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或教育局电话(0769-23660996)进行咨询。


政治面貌 无要求
实习实践经验 无要求
职位简介 根据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要求部署,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东莞市教育局将在2025年开展系列招引活动,其中2025年3月设点武汉面向全国毕业生公开招聘664名编制教师。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涵盖了小学、初中、普高、中职和特殊教育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道德与法治)、地理、科学、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心理健康、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特殊教育等学科和中职专业课: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供电)、经济管理(电子商务)、美术(工艺美术)、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
岗位职责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的高校毕业生;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东莞市教育局
单位性质 机关 单位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签
隶属单位 下属单位 单位官微
单位图片
视频介绍
单位介绍
单位简介
东莞市教育局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
企业文化

晋升通道

福利待遇

培训体系

考核方式

其他说明


宣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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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选会信息
名称 类型 地址 时间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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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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