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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

发布企业:中共临海市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107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类型 性质 最低学历要求 人数 薪资
专职教师 大学教师 全职 博士 50 10000-15000
发布时间 2025-05-09 15:15:21
职位有效期 2025-12-30 23:59:59
专业 不限
工作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职位要求

 

一、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岗位类别

专业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职教师

学科门类: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管理学。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政治面貌 无要求
实习实践经验 无要求
职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如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放宽至45周岁(1979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岗位职责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考试不设固定时间,招到即停止报名(人员招到后,通过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停止报名)。期间,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可来电咨询招聘进程。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以“姓名+应聘临海党校教师+高校人才引进网”命名并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信箱((点击查看)

3.报名材料:

(1)《中共临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1份(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双面)及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4)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的论文论著(至少3篇)、业绩等证明资料。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中共临海市委党校
单位性质 高等教育单位 单位行业 教育
标签
隶属单位 下属单位 单位官微
单位图片
视频介绍
单位介绍
单位简介
中共临海市委党校是中共临海市委直接领导下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公益一类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创建于1952年,至今已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
企业文化

晋升通道

福利待遇

培训体系

考核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考试不设固定时间,招到即停止报名(人员招到后,通过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停止报名)。期间,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可来电咨询招聘进程。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以“姓名+应聘临海党校教师”命名并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信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报名材料:

(1)《中共临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1份(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双面)及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4)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的论文论著(至少3篇)、业绩等证明资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所需专业要求是根据岗位特点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我校审核意见为准。

岗位的入围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形式

采取面谈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按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教学能力考核以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2.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将视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录)用

1.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我校联系。

2.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遇上述情况时,将视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他说明


宣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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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信息
双选会信息
名称 类型 地址 时间 查看详情
暂无信息
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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