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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健康及环境处专员

发布企业: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265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类型 性质 最低学历要求 人数 薪资
安全、健康及环境处专员 行政管理|党建管理 全职 本科 不定 未设置
发布时间 2024-10-29 14:41:55
职位有效期 2024-12-30 23:59:59
专业 不限
工作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
职位要求
政治面貌 无要求
实习实践经验 无要求
职位简介 简历投递邮箱:non-academic@cityu-dg.edu.cn
岗位职责

 

1. 负责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应预案; 

2. 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全校安全生产工作; 

3. 负责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演练。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单位性质 高等教育单位 单位行业 教育
标签
隶属单位 下属单位 单位官微
单位图片
视频介绍
单位介绍

愿景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矢志成为硏究优异、专业教育出众的全球一流学府。

单位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优异的研究能力和专业教育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并完善其高等教育空间布局,2020年初, 香港城市大学与东莞市政府、东莞理工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于东莞市松山湖科学城内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机构——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港城大(东莞))。港城大(东莞)位于松山湖科学城屏山东片区,莞深高速南侧,依山傍水,乃是营建高等学府的理想之地。校园占地面积523亩,并预留200亩用地以支持未来发展。

港城大(东莞)将在未来的教学、研究和知识转移等方面起领头作用。在借鉴港城大优势学科、国际联系和师资的基础上,强化两校在学科领域内相互支撑、深度互动,满足大湾区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并对接产业发展需求。港城大与港城大(东莞)关联的核心是一致的学术素质,两者将通过学术规划、学生交流、师资培训、研究及成果转化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港城大(东莞)毕业生将同时获得港城大的学位。 

2024年4月16日,国家教育部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函,批准正式设立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正式设立,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教研合一、两校一质、创新无限"——港城大(东莞)将以此为办学理念,致力于将港城大先进的管理经验、国际化的办学理念、优秀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的教学方法等世界一流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内地。港城大(东莞)在前期将结合大湾区未来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进行学科规划,逐步建立一个开放式跨学科教育、研究及知识转移的合作平台;通过促进科技创新,培育高端人才,实现两地优势资源互补,为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汇聚高端人才、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做出积极的贡献,逐步发展成为致力于创建卓越科研和教育的世界一流高等学府。


晋升通道

福利待遇

培训体系

考核方式

其他说明


宣讲信息
宣讲名称 类型 举办地点 举办日期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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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选会信息
名称 类型 地址 时间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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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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