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创业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资助初审工作,做好失业人员备案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订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招才引智工作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来肥创新创业;负责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3、统筹建立覆盖全区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区级土地经营权流转居民养老保障工作、合肥城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老字号”代发工作;贯彻落实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 4、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办理全区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承担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审批、备案、年审、变更等工作。 5、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各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政策等;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岗位设置和公开招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事业单位各项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区编外聘用人员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全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6、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各项政策;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区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各级政府特殊津贴人才、学科带头人、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推荐和申报等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各类人才分类认定工作。 7、严格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督促办理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投诉和举报;参与查处重大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8、负责全区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和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工时制度审批;负责全区劳务派遣经营、延续、变更的行政许可初审工作;会同其他部门实施集体合同审查工作;参与处理人事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参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监督、预防和处理工作。 9、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0、负责全区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1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的答辩、行政听证工作,办理、答复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