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会信息
招聘类型:线上宣讲
宣讲时间:2021-11-15 19:00:00
宣讲地址:https://live.dxy.cn/front/live/DC202111090304264/#/
招聘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2年人才招聘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卫健委委管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2018、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居西北第一、全国前列。医院现有编制床位3765张,职工6066人,双聘院士5人,国家级人才14人。医院学科设置齐全,为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近期医院入围全国首批八家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西北唯一入选医院)。
医院秉承“厚德、博爱、精医、卓越”之院训,始终以护佑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己任,以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为契机,向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名院奋进。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大量卫生类专业人才、科研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欢迎各位优秀人才加盟医院!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心健康,热爱医学事业。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卫生类专业人才
1、岗位类别及要求
(1)医疗岗位
Ø 面向各临床医技科室,硕士及以上学历。
Ø 临床储备人才:博士不限名额,择优录取;硕士经过科研培训后转入临床工作。
Ø 长期招聘临床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实用性人才。
(2)护理岗位
面向各临床科室,本科及以上学历。
(3)药剂、检验、医技、其他专技岗位
面向各临床医技科室,本科及以上学历。
(4)管理培训生(行政、其他专技岗位)
面向管理保障部门,硕士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
博士后35岁以下,博士32岁以下,硕士27岁以下,本科24岁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执业要求
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
(二)专职科研人才
1、岗位类别及要求
(1)青年优秀人才
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已在相关领域取得明显业绩,学术水平居同龄人前列,具有良好学术潜质,研究方向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
(2)博士后
博士学位(原则上取得博士学位3年内),年龄不超过32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周岁;已在相关领域取得明显业绩,具有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博士后按照学科博士后、项目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后三类招收,各类博士后均须全职在院工作。
(3)实验技术人员
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7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高层次人才
医院长期招聘领军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厚薪酬和相关配套。
四、报名时间:2021.10.30—2021.11.20
五、报名方式:
1、进入下列简历投递链接,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简历、上传附件。(尽量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链接:http://yfyrs.jdyfy.com:28080/interview/main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联系方式:
029-85323720陈老师、段老师(卫生类专业人才)
029-85323174王老师、邵老师(高层次人才和专职科研人才)
3、联系地址: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院区3层304室人力资源部
注意事项:
1.附上传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本、硕、博期间);资格证(或通过的成绩单),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已发表的文章首页及检索证明;实用性人才需上传相关工作证明、职称证明及相应资格证书,请确保所提供应聘信息的真实和有效,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录取资格。
2.我院将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待确定考核名单后,相关考核信息将会发布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请随时关注。
3.应聘人员若在海外无法参加操作技能考核请在资格复审通过后3日内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以便安排后续考核事宜。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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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医疗卫生单位 |
单位行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标签 |
三甲医院 |
隶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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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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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官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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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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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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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
单位简介 | 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北平大学医学院部分师生西迁,组建西安临时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随之诞生,复经西北医学院、西北大学医学院、西安医学院等母体的发展演化,1956年搬迁现址命名为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00年随着与西安交通大学合校,现定名为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几代人接续奋斗,医院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18、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居全国前列、西北第一。目前,医院已入围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 为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要,实现优质资源扩容,医院全面推进“一院多区”的发展战略,打造“三院四区”的发展格局。“三院”包括医院总院(西安市雁塔区)、国际陆港医院(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在建)和东院区(西安市阎良区);“四区”包括兴善寺院区、南院区(在建)、行政院区和创新港MED-X研究院。编制床位3765张,现有职工6066人,其中在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808名。有双聘院士5名,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6名,“杰青”3名,“优青”3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0名。 医院学科设置齐全,有医疗医技科室57个,其中医疗46个,医技科室11个。神经疾病、心血管病、传染病、妇产、癌症、精神6个专业牵头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泌尿外科(含肾移植科)为教育部国家重点学科;皮肤科为教育部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4个;中医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老年病重点培育专科。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优势学科7个、陕西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6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专业45个。 医院注重专科和技术发展,在先进技术应用及复杂疾病的内外科治疗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医工结合领域,广泛开展磁压榨、磁锚定、磁导航、磁悬浮、磁示踪等5大类17种创新技术探索;研发国产ECMO突破了国外抗凝涂层技术封锁,与自主研发的人工心脏起搏器至今仍有迭代产品供应临床。器官移植技术领域,肝移植、肾移植水平和数量达到国内先进,肾移植数量超过6000例,DCD移植数量2970例,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肾脏移植关键技术创新和临床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实施全国首例试管婴儿亲体肝移植,外科梦工场在离体器官灌注保存方面取得突破。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位居西北第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领域,完成世界首例“完全可降解卵圆孔未闭封堵器植入手术”,研发可降解心耳封堵器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开展心脏不停跳下冠脉搭桥、心脏不停跳下二尖瓣置换等多项高难度手术,并与国际水平接轨;开展微创多瓣膜置换、瓣膜置换(成形)+Bentall术+房缺修补、复合切口下瓣膜置换+冠脉搭桥等多项国内首例高难度多病种复合性心脏微创手术。感染性疾病防治与炎症领域,制订了首部《中国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防治指南》,显著降低了乙肝感染率。腔内微创领域,开展了国内首创蓝激光在前列腺增生或膀胱肿瘤腔内微创手术中的临床应用,大幅优化微创效果。医院大力推行多学科诊疗、日间诊疗、无痛诊疗、团队诊疗、整体护理、精准用药等新型服务模式。2021年上半年门急诊患者159万人次,出院患者8万人次,手术操作3.3万例次,平均住院日5.92天。 医院为国家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承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及覆盖全球34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本科教育等各层次和各专业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8个专业基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7个专科基地),是教育部、卫健委联合颁发的“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临床技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国高校附属医院临床实践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国家临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核心单位。获国家首批一流本科课程3门,国家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住培重点住培专业基地3个,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9门,省级教学名师3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2020年,在首届教育部及国家卫健委所属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育质量评价位居全国第13位,西北首位。 医院以“举国体制”打造医疗领域的“大国重器”,聚焦高水准的医学研究转化,围绕健康重大需求,不断凝练“卡脖子”和“临门一脚”研究项目。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2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5个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4个分中心,2个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及11个西安交通大学医学研究所(室)的支持下,2020年获批3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2家省级临床研究中心、1家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院。近3年获得各类科研项目1018项,金额数近2亿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67项,ESI近20篇,高影响力论文期刊近百篇;中文文章核心以上期刊1800余篇,获国家奖1项,教育部奖2项、中华医学科技奖2项,省级科技一等奖 6 项。医院科研排名位居2019年度复旦排行榜23位,西北第一。 此外,医院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落实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政策,开发了国内首个实现就诊全流程线上线下无缝融合的互联网医院——“智慧好医院”。自2018年上线至今,用户突破170万人,为患者提供在线预约挂号、视频问诊、检查检验预约、报告查询、健康档案查询、药品配送到家及在线随访等多种医疗和扩展服务,形成完整的在线医疗服务闭环。在疫情期间,对于疫情防控、慢性病人和复诊病人的诊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医院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2020年医院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医院以“胸怀大局、无私奉献、弘扬传统、艰苦创业”的西迁精神和医学人“兴医强国、艰苦奋斗、精勤育人、救死扶伤”的抗战迁陕精神和伟大的“抗疫精神”为引领,秉承“厚德、博爱、精医、卓越”之院训,始终以护佑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己任,以高质量发展为契机,以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为抓手,逐步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名院。 | 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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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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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待遇 | 第十六条 聘用人员见习期(或使用期)工资按国办发〔2003〕9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见习期津贴包含保留的津补贴、价格补贴、菜篮子补贴和交通补贴。聘用人员在未享受绩效工资之前,医院暂按确定的标准发放其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 聘用人员见习期满后,未获得相应学历须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未被聘任为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其见习期顺延。 第十八条 聘用人员见习期满后的工资,由职务工资(幼教、护理增加10%)、津贴工资、保留的津补贴、价格补贴、菜篮子补贴和交通补贴六部分组成。 第十九条 聘用人员职务工资、津贴工资按国办发〔2003〕93号文件中“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及“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工资标准”执行。行政职员按照国家“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聘用人员保留的津补贴、价格补贴、菜篮子补贴、交通补贴、医疗保健津贴、护龄津贴等与医院在编职工发放方法相同。 第二十一条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聘用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享受所在科室相应职务标准的绩效工资与岗位津贴。本专科毕业生聘期满六个月后,从第七个月开始执行绩效工资;硕士毕业生聘期满三个月后,从第四个月开始执行绩效工资;博士毕业生聘期满一个月后,从第二个月开始执行绩效工资。 第二十二条 医院依法为聘用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比例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并依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 第二十三条 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医院同等福利待遇。如降温费、取暖费、产假、寒暑假、探亲假以及工会相关福利待遇等。 第二十四条 聘用人员其它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 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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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方式 | 第四章岗位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岗位绩效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团队与个人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两类。聘期考核在受聘人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在年末进行。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的岗位考核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考核采用目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以科主任聘期目标责任书约定的具体职责任务和聘期工作目标为依据,综合考察管理行为规范、结构性工作任务和效率质量指标情况等。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考核由所在科室或部门组织实施,采用目标考核与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核以聘用合同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各科室与部门应以聘期具体职责与任务目标指标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类各级岗位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年度计划的落实执行,按规定完成岗位年度与聘期考核。 (二)专业技术与工勤技能岗位重点考核遵循行为规范、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管理人员应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核。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状况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枝术水平与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勤主要考核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与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与质量。 (三)考核程序一般包括:本人填写考核表,总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提供业绩材料;组织考核的科室或部门聘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第十六条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与兼职教授的考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采用目标考评和小组评议方式,以聘期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为依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岗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出突出贡献者可评定为优秀,优秀档次人数不能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3%;违法违纪或未完成合同规定岗位任务者,应评定为不合格。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由院务委员会议审定,党委办公室备案与反馈;员工岗位考核结果由所在科室或部门确定,院长办公会议审定,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是续聘、晋升、津贴发放与工资晋级的主要依据。 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可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原岗位,可应聘低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员工岗位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下年度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发放本年度上岗津贴和第十三个月工资;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由医院或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晋升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年度上岗津贴和第十三个月工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是管理岗位绩效津贴发放、奖惩和问责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应告知本人。考核结束后,各科室考评负责人应及时与被考核人进行沟通,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提升与改进工作绩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组织考核的部门或科室提出复议申请。组织考核的部门或科室应向申请人做出答复。 第五章考核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条被医院确定进行考核的对象,须无条件接受考评。被考核对象拥有考评结果知情权、考评结果质疑申诉权。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工作在院务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中层干部考核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科室与员工岗位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实施,医务部、财务部、教学部、科技部、行风办以及相关科室分工负责、同力协作,完成不同考评对象以及相应考评内容操作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考核部门与评议主体必须对考评对象做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考察与评价,并且平常考核与定期评价相结合,将绩效考评工作贯穿于日常的管理工作之中。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优秀的科室拥有被奖励权,考核结果优秀的个人拥有续聘、晋升、津贴发放与工资晋级等的优先权,考核合格的个人拥有续聘、晋升、津贴发放与工资晋级的参与权;同时,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医院拥有经济处罚与问责权利。一年不合格,医院将提出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医院将问责科室主任或降级使用个人。 第二十四条各科室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要将在考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以期改进、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及考评实施运作。 第二十五条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须本着对医院、科室和考评对象负责的态度,按照规定与要求的程序、内容、方法、时间进行考评。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医院将作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考核牵头组织部门负责对相应考评信息的收集、整理、等级与存档工作,受理被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的申诉等工作。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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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选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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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24年医药卫生类秋季校园双选会(中部、北部地区专场-10.22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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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 |
2024-10-22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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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23年医药卫生类秋季校园双选会(中部、北方专场-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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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 |
2023-10-27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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